“五十万元情结”当缓行! - 行业评论 - 由申

(这条文章已经被阅读了 178 次) 时间:2000-05-03 00:31:13 来源:由申 (由申) 原创-IT

“五十万元情结”当缓行!

由 申

(CPCW专稿)无独有偶,继前些时候恒升电脑公司胜诉”王洪笔记本案”惩罚性判处“恶意诋毁其名誉”的王洪先生五十万元赔款之后,湘乡电信也将自己的用户谢文武先生诉至法庭要求其赔付”名誉及精神损失”五十万元!这不禁使笔者产生了一些联想–

看来这“五十万元”已经成了某些厂商及服务商用以有效惩戒“好事者”以及后来之辈的一剂灵丹妙药,进而郁结成了一个”五十万元情结”了!如其不然,怎么会如此吻合?!

五十万元,几多辛苦几多愁。王洪与谢文武之辈想是这辈子连做梦都未曾企及的吧?凭他们的那点微薄收入恐非“子子孙孙无穷溃也”不能偿还得清……这样一下子我就让你记住教训几辈子,终身在脑海里打上“老虎屁股摸不得,自家吃亏自己吞”的烙印那么不就天下太平了嘛!不过可惜的是无论是“先驱者”的王洪先生还是“后来者”–我们今天这位“荣幸”的再次领略此情结的谢文武先生都不甘承受此待遇,于是乎就要到处呼喊要为自己讨一个说法,于是乎延宕不清没完没了的官司就又是免不了的了。

看完今天这件事情的前后过程,笔者想借用《苏三起解》中陈公道老汉的一句唱词,真的是“你说你公道,我说我公道……到底谁公道?只有天知道!”。而这“天”又是谁呢?!是我们广大用户、消费者的良知和国家法律的准绳!!

就笔者个人而言,我无从想象这“五十万元”赔偿金额确立的标准。更加不理解为什么我们的消费者却总是会遭遇如此悲惨的命运。恒升也好,湘乡电信也好他们都不是不知道王与谢两位先生能有什么样的经济收入和家底的,但却要开口就喊价“五十万元”!这不是一种蛮横的”震慑”又是什么!?我……不禁忧愤得说不出话来了,谁知道明天我会不会也因为今日的这一腔意气也招惹来这样的待遇呢?!由此,我感觉出来做“上帝”的滋味是多么的可悲!

有旅日归来的友人曾经给我讲述过这样一个故事:

他因工作需要买了一台东芝牌笔记本电脑却总也不会上网疑为计算机故障,于是,他便在冬芝牌笔记本网站贴文一篇……不日,就有该公司的客户服务部经理携技术人员按用户登记表登门造访,不仅仅当场就解决了其上网问题,还一再的向他表示抱歉–因为他们没有让用户用好电脑,耽误了他的工作!

这在国内来看简直就是天方夜谈!按我们的某些厂商和服务商的理解,你用户自己不会使用干我服务底事?!要敢在BBS上贴文诋毁我名誉我还不立马告你个”损毁我公司名誉”要将你送上法庭叫你赔付我“名誉及精神损失”五十万元?!

我没有诋毁国内某些商家和服务商的意思,更不是想说什么“人家国外的月亮就是比你国内的圆!”,我只想说作为一名国内的普通消费者要想得到一些应有的服务真的是很不容易啊!

诚然,虽然现在各大BBS,新闻组中到处都充斥着对中国网路以及电信服务的不满,然大多数都还是充满着对我们中国电信的殷殷期盼、希望她日益壮大的。毕竟真正对自己国家不满、对中国电信有仇的还是极其少数,那些人的确当属需要大力重视并打击的不法对象。可是既然有了BBS和新闻组就是要给人合法发表自己的言论和宣泄自我的情感的嘛!怎么今日一个普通的网络用户,一个只希望能够得到自己应得服务的普通消费者的几篇帖子就至于引来这样带有明显“震慑”意味的官司呢?!就即便是谢先生这寥寥五篇帖子中言语确有不确之处、确有用语过激,我们的服务商是不是也应该首先想到的是如何尽快解决他的问题,而不是任其事态发展最后弄上法庭呢?!

不解!

也许……是我们真的是将自己做”上帝”的权限想像得过高了?也许,今后我们要真再遇到这样的同类问题可真应该三缄其口了!因为平凡如我这样的消费者可不是大款,受不起这样的惊吓的。

谢先生在自己的帖子中说:“在中国即将加入WTO之际,中国电信如此作风,必将为自己敲响丧钟。”,虽言语有些过激,但其对电信忧虑之心切切,也属牢骚之中可理解之语,笔者并未从中看出他什么恶劣的本意。因此,我还是希望双方能够本着友好协商的态度共同解决今天出现的这个问题。要知道,“水能载舟亦能覆舟”,要真因为这点小事情就闹上公堂,失去了自己在消费者中的信任那可就真不是区区五十万元可以抵偿的了……

所以,奉劝湘乡电信和所有有类似想法的商家:”五十万元情结”当缓行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