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P,行路难! - 行业评论 - 由申

(这条文章已经被阅读了 174 次) 时间:2000-05-03 00:43:11 来源:由申 (由申) 原创-IT

ICP,行路难!

由 申

(cpcw专稿)开旅店与提供主页空间,其实道理是一样的。

正如开店提供给旅人住宿的场所,不可能对每一天如流水一样的住客都一一了解品行,职业一样,263给个人主页提供存放空间也不可能一一掌握所有旗下个人主页内容的原创真实。

中国网络面临的问题,其实就是一个信息的来源与发布没有完全规律化,法制化规范下的无政府主义状态。这一次263成为被告,就是这种现状下的无奈结果。

这一个案件今天发生在263首都在线身上,明天就可能发生在126、163、371……网易等等一些ICP身上,因此今天对它的分析与研讨就显得十分重要了。

尽管,现在中国互联网络上的各个ICP都已经意识到了法律对于现今网络以及自身的重要,在你申请任何免费服务的时候都有提醒你要“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各项法律法规,否则须承担所导致的任何民事和刑事责任。”,但是这种流于形式的做法早已经被网民看作司空见惯的事情不予仔细研读了。原因很简单,网络的匿名性和没有地域性给这种单方面且缺少法律支持的条文披上了空洞乏力的外衣。现实物质世界生活中的种种法律条文根本就不适合这种电子虚拟世界的情况,简单的说来就是根本没有一项具体完全的针对网络信息搜集、发布进行管理的法律规范,对于现今的网络,根本没有严格意义上的版权保护可言。目前多见的情况是套用旧有法例,然而这样又受到诸多条件的制约。比如事件发生的地域难以清晰界定,当事人双方的责任难以有效实现,义务就更加难以监督……因此,这就对现实法律相关条文的网络适用性提出了一个严峻的挑战。在这样的混沌之下,263成为被告就是情理之中的事情了。

263首都在线之所以提供个人主页空间,其实就是一个最简洁、自主获得信源以及眼球的简单方式。这种方式自网易在中国“开创”以来,就以十分迅猛的速度蔓延到了今日整个国内网络。对于263和其他任何一家提供此类服务的ICP来说,这是一个可以以相对极少的人员资金投入,换取极大、极丰富信息种类、内容的有效手段,因此他们乐此不疲,哪怕这背后附带的是高昂的网络以及设备、维护等费用,但因为大家都抱定信念相信一点:只要忍耐过网络开创之初艰难积累的这一段时间之后,WTO的“入世”实现就意味着自己的春天到了。

为了这样一个也许渺茫,但作为他们心中光明的理想他们坚持着走下去。

但是今天这样一个案件使得ICP们本已经十分脆弱的神经又再次遭受打击,一个匿名用户用“kaoyan”的名字注册的小小主页,竟然可能会给自己造成多达10万元的巨大损失!想一想哪一个提供个人主页免费空间的各种门类个人主页不是以千万计?!不用多,如果自己的用户中有千分之一是这样的“非法用户”的话,那每年的这方面损失就能有上千万、甚至亿计!就算有底子厚、家底足不怕赔钱并且经历了这样多的赔偿还依然没有倒闭的话,那几乎年年月月周周天天的诉讼就足以让所有的ICP望为畏途了!

网络的发展呼唤法制的健全!

在这里我还想对一些传统媒体对此事的报道说一点个人的想法,希望大家不要一提网络就好象洪水猛兽,动不动就说什么“网络无法无天”。身在网络中的ICP们,他们又何尝不希望版权能够得到保护,侵权的行为能够杜绝呢?!我们切不可盲目划分,辨证的看问题才是唯物主义的世界观。

笔者在这里不想过多的对今天263首都在线网站是否应该对今日这个“考研”网站中非法发布的“《考研胜经》”负责任分析是非,也不想去仔细评说究竟法律上《大学生》杂志社是否应该找263来提出赔偿要求,因为我只是一个IT自由撰稿人,对法律方面没有发言的资格。

但是。我想代263及所有的ICP喊冤:

ICP,行路难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