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命缺点 - 我在互联网的日子 - 杨震霆

(这条文章已经被阅读了 468 次) 时间:2002-01-06 12:24:17 来源:杨震霆 (carboy) 原创-IT

(写这篇文章,为的是向一些得罪过的朋友说声抱歉)

一次和老婆去看电影《职业特工队2》,戏看了10多分钟,我对老婆说“这戏不是Tom Cruise演的吗,他怎么还没出场啊?”我老婆说,“这不就是吗,一早就出场了!”天,尽管我已经看过Tom Cruise超过10部的电影,但换了个发型后,我已经完全认不出了。

认人差是我的致命缺点。不管是朋友也好,同学也好,甚至是重要客户也好,如果见面不超过3次,隔上几个月,我多半已经认不出了。尽管我对他们的名字、职位、性格还记得清清楚楚,但就是跟具体的人对不上号。如果是女孩子,则更加容易混淆,如果一个女孩子变了个发型,或者戴了个眼镜,我一般就认不出了。有一次在一个比较多人的聚会中,我问朋友:“那个人是谁?”我朋友说“她不是你带来参加聚会的吗?”又闹笑话。

不过认人差不等于记忆力差。以前我打电话基本上不用查电话号码,11位的手机号码,我张口就出。10年前我朋友开过的车,尽管已经转了几次手,在街上我一眼就能认出。电影中的台词对白,隔5年还能背得出。记别的不差,就是认人差。

认人差在中国这样一个讲究人际关系的社会中,其后果可以说是十分严重。经常在路上碰到一个人热情和你握手,你张口半天却说不出他的名字;或者在街上碰到一个朋友,你却熟视无睹,插身而过,被人认为十分傲慢;在什么同学聚会、网友聚会上,面对跟你相处过几年的同学或旧同事,你却不知道她是谁,那情神不用说是万分尴尬。更加糟糕的是,一些采访过我和我聊过天的记者,甚至是有生意来往的客户,一段时间后我却认不出人,那真是得罪不少人。至于在一些发布会上或者展览会上给人介绍互递名片寒暄两句的,90%隔几天就记不住了。

认人差的另一个后果是经常会认错人,试想想,再没有比把对方张冠李戴的情形更糟糕的了,但却好几次发生在自己身上,搞到万分抱歉,恨不得有个地洞可以钻进去。因为自己认人差,所以在一些人多的聚会场合,为了避免被人说不礼貌,有时主动对人点头微笑,有时把对方搞得一头雾水,不过这样总比被熟人认为你没礼貌好。

有时真十分佩服一些认人能力强的人。像一些酒楼饭店、卡拉OK的主任部长,哪怕只是见过一次面,随意说了自己姓什么,一年半载之后再去那家酒楼,那些主任部长们老远就能冲我叫出“杨先生”,记忆力之好简直不可思议。可惜她们跟我们相反,记知识的时候就完全记不住,否则考个大学就不用做酒楼那么辛苦了。

不过尽管自己有这致命的缺点,但表现出来却不一定像想象中的那么严重。首先一般人还是记得住的,记不住的多数是几年未见或者是萍水相逢的朋友,其次,如果是真的是一些重要人物,还是有办法记住的。后来我也碰到一些跟我一样有这些缺点的人,他们当中不乏一些大公司的CEO或者知名人士,大家为了避免自己这些缺点的暴露,通常都会有些处理方法,避免尴尬的情形的发生。像我,首先是少参加一些什么party、聚会,这些场合,人又多,“来历”又不明,经常会出洋相。其次如果是约一些不是很熟的朋友、客户,尽量安排一些排它的场合见面,比如去宾馆接一个好久未见的客户,就告诉他“我在楼下什么颜色的什么车上等你”,那肯定不会弄错了;或者约在一个不是很热闹的咖啡厅的一个什么位子,见对方冲着自己而来,马上可以热情地叫出对方名字了;如果真的在街上碰见一个人跟你打招呼,只好巧妙周旋,比如问对方“你最近工作怎么样?”对方说“还在微软啊”,这就Bingo!知道对方是谁了;或者约一些老婆也认识的朋友,就把老婆也带上,这就保险了,因为女孩子记人的能力都比较强。

不过这个毛病似乎是天生的,想方设法改也改不掉。有时候真希望随着技术的发展,能很方便地把像片印在名片上,那对我们真是一个福音了。

文章评论:致命缺点 - 神游 - 2002-01-06 13:56:32

同感同感 也深受困挠

RE:文章评论:致命缺点 - 伟哥 - 2002-01-06 21:52:18

哈哈,震霆兄,也说出我的缺点了,太相似了啊。 我年轻的时候在办公室打一天的电话,助手看了很惊奇,说我打了那么多电话,竟然没见我翻过名片册,问我记住了多少电话,我想了想,说50个肯定不止,100个可能不到。更早的时候我做情报联络,要给30多家单位写信,我从来都是拿出信封一气呵成,单位名称、地址、邮政编码、联系人姓名等全在脑子里。一个陌生的电话打两边,我就能记住10天半个月的。 现在好了,电话号码全存在手机上,一个都不去记了,连我自己家里的电话也常常混淆。 电话好记,记人实在是太难了。往往是别人刚刚告诉我他姓什么,我一分钟之内就忘了,一次半小时的谈话,我通常要脸红红的问他两三遍姓什么。 光忘记名字也还好办,可是我还常常忘了别人的脸。忘了别人的脸可是大事。为了不伤和气,还决不能承认自己忘了。两个长得相似的人,千万别在一起介绍与我认识,到最后我一定是一个都记不住。看电影,喜欢上了几个女演员,非得作一番HOMEWORK,才不至于把Jennifer Lopez和Catherine Zeta-Jones两个人弄混。 有时候在聚会中碰上一个面孔熟悉的人,绞尽脑汁、费尽吃奶的力气,也想不出来自己究竟是否和他认识,认识的话又是在哪个场合下认识的。我在DONEWS当中,也碰到过这样的尴尬,而且远不止一次。

RE:文章评论:致命缺点 - carboy - 2002-01-06 23:39:21

哈哈,还好,有知音。 希望有人理解这种缺点吧,理解了就没那么见怪。 当收了别人名片之后,放在桌面上或者抓在手里,万一忘记了对方可以看一下,也是个办法 :【 在伟哥(吕伟钢)的大作中提到:】 : :哈哈,震霆兄,也说出我的缺点了,太相似了啊。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