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域名注册权之争的实质与解决办法 - 理论研究 - 张义祯

(这条文章已经被阅读了 139 次) 时间:2000-10-30 08:25:11 来源:张义祯 (a_zhen) 原创-IT

英文域名注册纠纷一度成为社会的关注焦点,自域名成为网络组成部分之时就纷纷扬扬摆在现实世界中,尤其表现为英文域名与商标的纠纷。而如今又出现了更令人担忧与关心的、更重深层次上的中文域名注册权纠纷,所谓中文域名注册权就是谁是中文域名注册的管理者,中文域名的形式为:www.龙.com、www.中国.com等等,所谓更深层次是指中文域名注册权关系到中文国家的声誉、国家主权、国家安全等深层次问题,因而问题就显得颇为重大、深远。
需要解释的是,中文域名与此前出现的中文网址是不同的概念,中文网址是指由3721网站推出的中文网址服务,它在本质上不是域名系统,只是一种域名指向服务。随着网络技术的发展,域名注册文字不再为英文所垄断,现在已经可注册以各国文字组成的域名。由于先前存在一种为世界承认的域名注册体系,但这种英文域名注册体系显然不太适合各国文字域名的注册与管理,那么就不可避免地产生这样的一个问题:就是各国文字形式的域名应由谁提供注册服务与管理。现在看来,这确实是个相当紧迫与重大的问题。
现在的情况是,不仅国内几个机构、公司在抢夺中文域名注册权,甚至国外一些公司也虎视耽耽,中文域名注册权纠纷似乎有白热化倾向,为什么有这么多人抢夺中文域名注册权,说到底这项权力的背后是利益、巨大的利润。虽然那么域名注册机构一直冠冕堂皇地声称自己是非赢利机构,只是负责域名的注册管理,为社会提供公益服务,我看事实并非如此,如果真是这样,怎么还会有那么多追求“经济利益”的公司抢着干“公益事业”。“经济人”的公司无论如何不会争着做非赢利的事情,它们只有在迫不得已的情况下才承担些许的社会公益。事实上,从网络发展史来看,从网络上能切实赚到钱的,我看除了电信外就是这类提供域名注册服务的公司、机构了。通常情况下,这些提供域名注册服务的公司不仅要求注册者注册域名,甚至要求注册者将网站放在他们提供的虚拟主机上,有时甚至采取非正当手段要求注册者接受相关服务,从而谋求他们的经济利益。总之,说到底“中文域名注册权之争”实为利益之争,谁获得了、掌握了、控制了这一权力,就等于获得了巨大的利益,难怪会有那么多公司与机构陷入这场热闹的纠纷。
这场纠纷到底该如何解决呢?面对“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的局面,我认为应该从国家、从注册者的角度来考虑,谁来管理中文域名注册对国家与注册者有利就让谁来掌握这项权力,有时甚至可以引入竞争机制。
从国家角度来看,中文域名注册权确实需要中国自己控制,中文域名作为一种国家形象的体现,是国家主权在网络上的一种表现形式。虽然外国也可能掌握中文域名注册技术,但由于中文域名涉及国家安全、国家主权等因素,因此这个理应受到国际社会的重视和尊重,建议中国提议国际社会制定相关调整规范,以解决这个世界面临的新问题。总之,从国家、主权角度来看,解决中文域名注册权需要“攘内先安外”,只有解决这一事关国家的根本性问题之后再来探讨由谁来掌握中文域名注册权也不迟。
解决了上述问题,我们就可以放心地讨论让国内哪个机构来管理中文域名注册。从注册者的角度来看,注册者希望提供服务者能够“物美价廉”、“周到热情”的中文域名注册服务。如果哪个机构能够做到这样的服务,就让它来管事中文域名注册,这样做的结果不仅仅是让个体注册者高兴,更重要的是可以大大降低社会成本,从而促使更多中国人参与网络,促进中国网络更快更好的发展。
此前及未来,中国的国内域名注册权是由中国互联网信息中心(cnnic)掌握,不可否认的是它为中国网络发展做出了一定的贡献,但也不能忽视它在中国网络发展过程中所犯了一些错误,我们要正视这些错误决策,从而为新的中文域名注册权选择一个更好的“管家”。一是,网络作为一个较现实更为自由的虚拟空间,不应该有太多的束缚,但cnnic却反其道而行,给国内域名注册规定了诸多限制条件,从而打击了许多想注册域名的注册者。二是,cnnic域名注册费用多年未变,而国际域名注册费用却年年下降,现在美国人大概只要工作几个小时,或者一、两天的工作,就有足够的收入来注册一个国际域名,而国人却要工作半个月的收入才够注册一个国内域名。三是,cnnic事实上并不做到“非赢利”这一点,它在域名注册中甚至存在歧视或追求经济利益等导致的不公平现象。总之,注册一个国际域名,不仅没有那么多的限制条件,而且费用也比国内域名低。据悉,cnnic的政策导致的结果是更多的人去注册国际域名,而不愿“劳命伤财”去注册国内域名,现在中国国际域名注册量远远大于国内域名注册量,然而这样的事实是令人担忧的,因为这不仅让国家的外汇大量外流,而且域名的解析也浪费了大量的国际网络带宽,关键时刻也可能影响国家安全。这样的事实与结果是否从反面反映了cnnic工作的不足,或者说cnnic在这场革命性的变革中是否扮演了一个并不光彩的角色。
看来在接下来的中文域名注册权由谁掌管的问题上,应该多征求注册者、消费者的意见,唯有如此才会促使管理机构更好地为注册者提供“物美价廉”的服务。我们该如何选择称心如意的“管家”呢?我想需要解决以下几个先决问题:首先要解决中文域名注册标准,唯有标准才能得到普遍承认与应用,在网络中才会有生命。其次,不能用权力(行政、垄断权力)干预这种选择,任何的权力干预都将扭曲选择的结果,都会产生不利于社会资源优化配置的结果。再次,在处理涉及网络事务时,由于网络高度自由,并追求效率与效益最大化,因此应该更多地采用自由竞争的市场制度来解决问题,从而高效率、高效益地处理涉网问题,这将有利于社会资源的优化配置。最后就是选择的标准应该更多地听取注册者、消费者的意见,从而制定出有利于注册者、有利于社会资源优化配置的选择标准。确定了如上的选择原则与选择标准,具体的选择方式可以采用招标等竞争性市场制度,任何有资格的机构都可以参与到中文域名注册权的招标竞争中,只要你投的标最接近选择标准,最符合消费者要求,最有利于网络发展,你就是“中标者”,就是中文域名注册权的“管家”。通过这样的机制来选择“管家”,对于最后的结果,任何参与者都将无话可说,因为这是消费者的选择,是网络的本来选择,是社会的选择。事实上,这种选择制度是完全可行的,是一种解决中文域名注册权问题可以选择的上乘办法。

张义祯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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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10.28 凌晨
(前一段时间忙于律考,没能写稿件,欠了不少稿债,我想现在又可以随心所欲地写稿了,希望能与更多的媒体朋友合作,谢谢!)

中文域名注册权之争的实质与解决办法 - 商建刚 - 2000-10-31 09:43:52

虽然垄断地位或者优势地位的组织很可能滥用其优势地位,获取垄断利益,但是在法律上,垄断地位与垄断是存在本质差别的。我们在选择某个组织作为中文域名的注册管理者时,的确应当考虑这个组织的某些特性和以前的“表现”,但是,革命者往往是在具备了垄断地位后才变成被革命者。因此,我认为,应当考虑这个组织的非营利性、半官方的事业单位的性质,选择或新成立一家具备相应性质的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