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稿多投 - 我在互联网的日子 - 杨震霆

(这条文章已经被阅读了 335 次) 时间:2000-12-18 21:17:35 来源:杨震霆 (carboy) 原创-IT

印象中,若干年前,媒体是不允许一稿多投的。经常在一些媒体的投稿“须知”里面看到“来稿是否采用,不另行通知,如果三个月后不获采用,请自行处理。请勿一稿多投”。曾经在一些媒体上看到如此的声明:“经查明,某某某作者一稿多投,本杂志以后一概不再采用某某某的稿件”,写这声明的媒体尚且不是大牌媒体,小媒体的态度如此,大牌媒体的态度可想而知,如果投给大牌媒体,那只有乖乖等几个月才能“自行处理”了。
严禁一稿多投,有没有法律依据我不知道,不过估计是没有,否则媒体也不用声明“一概不再采用某某某的稿件”了,送交有关机关可也。不过以前隐隐觉得严禁一稿多投有一定道理,道理在哪却说不上来,感觉上就像别人把秘密告诉给你,你不要再传一样,是个道德问题,作为知识分子,应该遵守。
到90年代以后,报纸杂志多了,发现越来越多的一稿多投现象,有时候也挺恼火的,这文章不是在“某某报”看过吗,怎么这里又有!经常编辑在处理一稿多投稿件的时候,喜欢改题目,于是经常看到一些耸人听闻的题目,仔细一看,原来是某某报的那篇那篇,就更加气了,不过好在报纸便宜,一翻也就过去了,损失不大。
到了Internet时代,发现一稿多投的现象不仅是普遍,而且是严重了,不过一稿多投形式有了新变化,就是不一定由作者一稿多投,而是有好事者代作者“一稿多投”。以前上网时间多,到处溜达,一般先去热闹的网站和BBS上看文章,把文章都看完了,再去没有那么热闹的网站和经常BBS上看文章,希望有些意外收获,没想到去了B BBS,却又看到很多在A BBS看到的文章,原来是有很多好事者喜欢转贴来转贴去赚取BBS的积分,明明是想找些意外收获,却偏偏碰上冷饭一堆,特别反胃。有时忍不住就在BBS上呐喊,“原创光荣,转贴可耻”,结果遭到一堆痛骂,一个BBS动则上万人,哪里有可能个个是大文豪呢。
到了门户时代兴起,那简直是一稿多投泛滥成灾了,不过这回更加不能怪作者了,因为网站找到了一条致富之路,就是“复制”“粘贴”,加上编辑水平不高,见文章就粘,结果天下网站一大抄,个个都变成了新浪的子站、孙站。所以我现在看新闻除了看新浪,别的就不看了,以免反胃。
不过后来因为自己写稿,也慢慢觉得“严禁一稿多投”似乎有缺陷,比如有些时事性很强的稿,要是“三个月后发现不获采用”,再另行处理的话,一切都已经晚了,还有谁会要?还有就是一些媒体,发行量充其量也是三五万份,全国有十三亿人民,不一稿多投的话,似乎辛辛苦苦的写的“好稿”岂不是让很多群众痛失“良稿”,缘悭一面?况且媒体的稿费也不过是1000字100元,怎么能就把我的版权买断呢?况且我的稿件还带给你广告收入呢。完全禁止一稿多投似乎说不过去,我不投太多,北方投一家,南方投一家,终归可以吧?不过心里是这么想,嘴里可不敢这么说,碰到编辑说“你怎么投了给某某媒体呀”,心里就特别内疚,像做了件大错事地连番道歉。
直到有一天,不知听到哪位转述刘韧的话,才突然恍然大悟。那位仁兄转述刘韧的话说,“为什么好的软件可以复制给无数多的人,好的文章就不能复制给无数多的人呢?”,原来理论根据在这!

一稿多投 - 徐远明 - 2000-12-18 21:39:50

有道理!有道理!

一稿多投 - 申海 - 2000-12-18 21:55:57

经常看报可能会有印象,一些花边儿新闻,如某某歌星原来是喜欢吃面包的,现在改吃三明治了等等,从中央大报一直登到县级小报,作者都是一人,从没人说过他一稿多投,而且编辑还爱用这类稿件。这恐怕不是一稿多投了,而是一稿千投万投了。可为什么编辑从不一怒之下声明再也不用某某的稿件了呢?作为娱记,确有一些因此而发了大财的。我专门留意过几个名字的。 可为什么我们绞尽了脑汁千辛万苦写出来的文章(也中能一个星期还写不出来一篇,即便写出来一篇还不一定能被采用,采用了也还不一定能得到稿费)就要严格尊守一稿不能多投的“一家之言”呢?我认为,我们写一篇文章比人家娱记跟在明星屁股后面嗅到点儿味道就能写成一篇要难得多。他们的稿子就可以开绿灯,就可以大把大把的赚钱,我们却要守清贫还要守“法”。何况一稿不能多投在法律里面绝对没有提到。 这里有我收藏的一篇关于一稿多投的探讨文章,写得不错,大家不妨去看看:http://member.shangdu.net/home2/shenhai/zgjl/yigaoduotuo.htm 当然,俺还是严格遵守着一稿不多投的原则,因为俺也怕被封杀呀。因为这个圈子太小了,动不动就会被人发现的。唉,希望各位做编辑的不要见怪,俺只是发发牢骚而已。 CARBOY,你的网站也收稿件,你怎么看待投给你网站的一稿多投稿件呢?可不要站着说话不腰疼吆!

Re:一稿多投 - 小刀马 - 2000-12-18 22:00:47

有理,有理,可是,难呀,难呀。

Re:一稿多投 - 布衣挽歌 - 2000-12-18 22:33:05

其实,媒体禁止一稿多投并无法律上的依据,严格意义上媒体好像还有些违法,这我也是才看到相关的文章,有兴趣也可以去看看,顺便扫扫盲。 http://www.21dnn.com/forum/it_tea/content.asp?id=7893

一稿多投是合法的。只是有道德上的问题。 - 赖奕龙 - 2000-12-18 22:58:02

根据知识产权法,文章的版权属于创作人,媒体只是使用权。创作人有权多次发表,除非有特别协议。媒体上面“版权所有,不准转载”之类的说话是没有法理依据的。除了自己的记者写的稿外,读者写的稿别的媒体转载了,只有创作人有权追讨损失。《南方周末》对转载的处理是:注明出处,付作者稿费。 本人反对一稿多投,在良心上是过意不去的。做了这样的事我觉得对不起用稿的媒体,所以我从来不会一稿多投。

Re:一稿多投 - 杨震霆 - 2000-12-18 23:06:11

我们作为网站,也不是大站,当然很难要求人家一稿只投给你啦,特别是现在。 不过如果一些稿件如果在大站发表过,并且曝光率很高的话,一般不用算了,反正也很多人看过了

Re:一稿多投 - 静仁 - 2000-12-18 23:21:28

一稿不多投也可以,但不要让作者等得太久,很多地方长则三个月,短则一个月,太久了,有的文章两天就有点晚了。所以最好是一周,用不用通知一声。

Re:一稿多投 - 海角嘉树 - 2000-12-19 10:20:33

  拒绝一稿多投不是法律制度,应是行规和约定俗成的道德。   对于有名望的报刊,当然希望自己的内容是原创作品,而不是“复制品”,因为那是很失身份很掉价的。至于没甚名气的报刊可能就随便些了,最紧要是有读者喜欢的内容,扩大发行量和广告量。   对于作者,你给哪一家报刊投稿就应遵守其“游戏规则”,若不按规则玩下去可能大家都没趣。   其实问题的关键是“游戏规则”的制定和执行。传媒、资讯在近年的发展是飞速的,而很多报刊的“游戏规则”却是几十年前就定下来的,旧规矩与新形势产生冲突毫不出奇。“严禁一稿多投”是否合理见仁见智,不宜一刀切,但“一个月太久,只争朝夕”,如不许一稿多投,则媒体方面应尽快(一周内)通知作者作相应处理,这也应成为行规。

Re:一稿多投 - 梁宇翀 - 2000-12-19 10:34:09

此文妙极:)

Re:一稿多投 - 流浪北京 - 2000-12-19 15:22:00

其实,IT撰稿人也应该成立一个组织,维护大家的合理权利,DONEWS不知是否有这个兴趣。 可以联合众多撰稿人给各个媒体发去联合声明,主要要求在一周内回复就可

Re:一稿多投 - 杨震霆 - 2000-12-19 16:16:56

流浪北京的提议很好

Re:一稿多投 - 梁宇翀 - 2000-12-19 20:04:09

今天看到两位当事人:杨 & 刘 真是无巧不成书。